能不能得到补偿或赔偿 律师你好!我租了一间房子,因为下雨(海葵,菲特)导致洪水入户,应该说不能居住了,从进水到能居住有十天左右(进水有5天水深有40公分),去年也是一样的情况(10多天)。我们是月租,请问受灾的10多天房租可以退还给我吗?或者房期可以延长受灾的天数吗?房东以天灾为由拒绝退还房款和延长房期,这样合适吗?
2013-11-19 10:10 活得不明白(浙江-宁波)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9 10:15
这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19 11:41
协商解决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19 15:37
你们合同有没有?
4 在线律师 2013-11-19 10:20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剩余期限的房租
5 110网律师 2013-11-19 17:34
你这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不存在过错。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