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归属问题 房子为南方婚前一次性购买,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结婚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如果可以,按什么比例?
2013-11-16 16:45 青春年华69(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16 17:02
你好,婚后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平均分配。
2 110网律师 2013-11-16 17:08
你好:可以的,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3 孙新律师 2013-11-16 17:13
加上名字可以分割一半
4 张宰宇律师 2013-11-16 17:14
如果加上女方名字,有比例的按比例分割,无比例的平均分割。
5 110网律师 2013-11-16 18:13
如果加上对方的名字后,对方就有权分割,不动产是以登记为要件的
6 冉兵律师 2013-11-16 21:41
女方加名字后,可以分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