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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约24年前,父亲与村支书书记等一伙赌博,实际借了3000元,但打借条是13000元,并按了手印,现在20年过去了,还没有还债,现在村上买地家里分了3万多,但村支部书记说我们家和他有经济纠纷因此钱布可以给,这种公私不分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1.20年前的借条是否有效?
2.公私不分明显是长势欺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像父亲的这种赌债,我们是否有义务偿还?
2010-09-18 14:58 格桑花(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8 15:03
第一赌债是不合法的 第二超过了20年 那么就不受到法律保护了。
2 110网律师  2010-09-19 09:24
可以要求支付卖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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