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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独资企业关门怎么赔偿11年老员工的薪资?
台商独资企业关门怎么赔偿11年老员工的薪资? 我在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工作11年,2013年11月15日公司宣布关门停止营运,我最近一年请了4个半月的产假,这期间的5个月,公司是没有发工资给我的,那么公司计算我的平均月薪应该要如何计算才是合法合理的?“最近一年”是否应该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这段期间?公司如何赔偿才是合法合理的?
2013-11-16 15:18 fa5364……(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6 15:26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张向锋律师  2013-11-16 15:50
应当按你请假前的十二个月来计算。
3 邹连香律师  2013-11-16 16:01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发产假工资,应当按照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另外你应当同时向公司提出补发你的产假工资收入。
4 110网律师  2013-11-16 17:01
产假也需要正常支付工资的!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要帮助可点击左侧头像获取联系方式来电详询
5 110网律师  2013-11-16 20:47
应该按照你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1年补偿11个月的工资;以公司停止运行之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休产假期间,应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计算。
6 110网律师  2013-11-18 15:28
1、如果公司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到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2、如果你到社保领取的津贴低于你实际工资的,差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3、如果公司无法运营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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