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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小饭店工作我开着小三轮车去倒垃圾,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小饭店工作我开着小三轮车去倒垃圾,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小饭店工作我开着小三轮车去倒垃圾,我们店里有个老太太在车上扶着垃圾桶在拐弯的时候,他和垃圾桶一起掉下来啦,送到医院,医生说要打钢钉,他儿子知道啦说要陪以后再出现后遗症的钱,估计有4 到5万元,我们老板说这个钱要我出百分之八十,我想我们都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事顾,他应不应该多出点,在法律上是咋说的,谢谢你啦!
2013-11-16 12:47 微信用户(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11-16 13:03
有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 孙新律师  2013-11-16 14:22
应该由老板赔偿
3 赵江涛律师  2013-11-16 16:51
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4 怀向阳律师  2013-11-17 00:08
你好,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可以申请工伤的,由你们工作的饭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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