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父亲在10年前在别人手里买了,两套瓦房共记4千于元 如今在我矿按政策我们的房子被列入危房改造的范围 问题在于当时由于我父亲的疏忽 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和字据 也没过户 现在由于办理新房在手续中房产局要求原来的房主签字过户 可那房主见现在的事态拒绝签字过户 反而要与我争这个新房指标 或要我们拿两万五给他 请问我该如何是好
2010-09-18 08:41 周国长(湖南-娄底)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18日 10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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