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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分配
财产继承分配 农村老太85岁,育有五个子女,老伴过世十年,老伴当年是国家干部,户口档案在当地政府那,现有一个农村小院,此小院打土地改革分给老太太,当时写的老太的名字,老伴去世后未曾立遗嘱,现有子女想抢占,来分割这个小院,老太不同意,请问此种情况这个农村小院是不是归老太太一个人所有?
2010-09-17 15:30 OIA4063(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9-17 15:31
老太太应当有十二分之七的份额。
2 赵亮律师  2010-09-17 15:36
小院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0-09-17 15:39
不是,小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各享有一半的财产权,老伴的那一部分财产权没有立遗嘱进入法定继承,子女及老太平均分配遗产。
4 陈晓云律师  2010-09-17 15:38
应当为老太与五个子女共有。
老太应占有5分之3,其他子女各占10分之1.
5 孙新律师  2010-09-17 16:02
老伴的那一部分财产权没有立遗嘱进入法定继承,子女及老太平均分配遗产。
老太太占十二分之七的份额
6 孙新律师  2010-09-17 16:22
小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各享有一半的财产权,老伴的那一部分财产权没有立遗嘱进入法定继承,子女及老太平均分配遗产。
7 赵江涛律师  2010-09-17 20:59
老太与五个子女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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