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及分配继承人. 律师,您好!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已付清贷款,并取得房产证.现要再婚,想在婚前将房产公证,公证内容可否为这样:我父亲名下房产为婚前财产,不可纳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我父亲在婚姻持续期死亡,女方今后不改嫁可享有终生个人居住权,否则取消其居住权.我父亲的房产继承权将由儿女俩人共同继承,女方不能纳入继承人范围内.不知这样是否可以做为房产公证来公证?还是要分成房产公证及遗嘱公证?哪个更法律效力.谢谢!
2010-09-16 05:46 jZC7061(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9-16 06:58
可以按你父亲的意思公证,但措辞要改改。
2 110网律师 2010-09-16 12:06
婚期财产不用公证都可以,但是你哪个不能改嫁等这样的约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 110网律师 2010-09-16 12:33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