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咨询
离婚咨询 我妻子在2009年11月12日离家至今未归,音信全无,撇下两个女儿不闻不问〔大的16岁,小的6岁〕,我在2010年3月16日向市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报案,现在仍然没有一点消息,现在我想和妻子离婚,我想咨询一下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的利益怎样主张?
2010-09-16 23:00 QDv361(山东-潍坊)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6 23:03
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0-09-16 23:05
需要向法院提供结婚证,省份证,起诉书,家庭财产清单,你主张离婚的证据材料等手续。
3 110网律师  2010-09-16 23:32
在当事人没有下落时候,建议走宣告死亡程序。
4 徐振才律师  2010-09-17 07:28
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进行公告送达,要求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5 110网律师  2010-09-17 08:14
像你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过公告送达,来离婚。详情可以电话联系
6 110网律师  2010-09-17 11:31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可以致电或面谈。
7 110网律师  2010-09-17 13:57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8 110网律师  2010-09-17 23:04
到法院起诉 要求判决离婚就行了
9   2010-09-20 17:46
离婚只是走程序,手续只要把相关的证明材料准备好就是了,至于利益,人都找不到了,那还说什么利益啊!到时就说没什么共同财产就是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