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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上的经营地,只有个地名!
没有实际上的经营地,只有个地名! 北京公司在其他城市设立了分公司,北京为总公司,但北京公司的主要业务全部转移到分公司了,北京总公司不在经营了,公司租用地归还给业主了,实际经营地已经没有了,但是营业执照上还是这个地址。请问这样违法公司法吗?
2013-11-06 13:04 wfy869……(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6 13:11
这是不可以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3-11-06 13:07
您好!是不合法的!
3 110网律师  2013-11-06 13:09
应当变更办理营业场所登记。
4 靳双权律师  2013-11-06 13:14
这样是不合法的,应变更营业地
5 110网律师  2013-11-06 13:28
你好,违法,需要到工商局变更地址,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6 徐卫东律师  2013-11-06 13:43
需要变更登记。
7 孙新律师  2013-11-06 14:01
不合法!
8 赵江涛律师  2013-11-06 14:17
不合法
9 孙新律师  2013-11-06 14:26
不合法的
10 110网律师  2013-11-06 14:49
是不合法的
11 李同红律师  2013-11-06 17:52
你好,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
12 怀向阳律师  2013-11-06 22:14
你好,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应当到工商管理部门做变更的,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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