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炮竹炸死5岁女童 邻居家嫁女儿,清晨男方来娶亲,我叔叔抱着他5岁女儿在自家门口观看,这时一炮竹升起后本应在空中炸开后落下,但是炮竹没有在空中炸开,而是升起后直接向人群中下落,我叔叔躲闪不及,炮竹落入怀中爆炸,我叔叔被炸伤,5岁女儿被炸中肺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起事故责任如何界定该由谁承担?法律条款中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2010-09-16 12:22 wyx150……(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6 12:27
你好,站在你叔叔的立场考虑
应当将娶亲人、炮仗经销商、生产商列为共同被告人
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当将娶亲人、炮仗经销商、生产商列为共同被告人
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李水全律师 2010-09-16 12:46
由实施危险的人即办喜事的户主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09-16 13:58
你好,可要求办婚事的家人,炮生产商和经销商承担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0-09-16 15:15
可以起诉邻居或着爆竹经销商或厂家要求赔偿。具体可参考民法通则及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 孙新律师 2010-09-16 18:02
应当将娶亲人、炮仗经销商、生产商列为共同被告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