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继承权吗 我5岁父母离婚,后跟爷爷奶奶生活,后来父亲再婚10岁时把我给了我老姑(也就是我爸爸的姑姑)称呼姓名都没有变。后因我老姑对我不好我自己回到父亲哪儿,我父亲因我已十六岁户口无法迁移,又把我送回,回来后我就参加了工作,并一直住在单身,到20岁时结婚是我爸爸给的陪嫁,我老姑一分没出,我也经常回去包括歇探亲假、过年过节也经常回去、我爸有时也来我这小住几日,现在我爸的房产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说我已给人我没有继承权,我想问问我到底有没有?
2010-09-16 10:03 、点(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16日 12时45分
你有继承权
2 王颙斐律师 2010-09-16 10:20
你肯定有继承权,第一、你与你老姑之间即便就是存在抚养关系,但是你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从法律上隔开,第二、你父亲将你送人的时候,并没有办理相关的抚养手续,所以你们直接就是一种委托监护。对于这种现象,你只能提起诉讼了。
3 孙新律师 2010-09-16 13:33
你好,你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