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用工关系 伤者在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上班时受伤,伤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双方确认伤者是在公司工作时受伤,最后仲裁委员会的结果是认定双方存在的用工关系,不属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劳动关系,故申请人的申诉请求,本委不予支持。我想问一下仲裁委员会出具这个结论的法律依据是哪里,具体哪条请各位律师指教下。。还有我想问下他们指间存在用工关系吗?属于雇用关系?从哪些法律条文可以确认?请指教指教
2013-11-05 11:04 lll329……(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5 11:07
雇佣关系不因是否有执照而定的
2 付成刚律师 2013-11-05 11:17
这裁决只是确认双方的用工关系,这个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但这个裁决对受害者是有利的。可以以这个裁决书,直接向法院起诉。
3 刘祖虎律师 2013-11-05 12:03
这裁决只是确认双方的用工关系,这个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但这个裁决对受害者是有利的。可以以这个裁决书,直接向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3-11-05 13:17
你可以凭这个裁决书,直接走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3-11-05 14:20
可以以这个裁决书,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