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财产纠纷 原告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将被告的存折、信用卡、拿走并将里面的钱转走了,原告在诉讼中未提及这件事,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财产的分配,追回自己该得的财产一半吗?怎样在答辩中提出?
2013-11-05 10:36 年轻人小江(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5 10:54
先收集证据然后起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1-05 11:40
可以去银行调取相关证据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11-05 21:1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4 江珍来律师 2013-11-05 10:39
可以去银行调取相关证据。
5 在线律师 2013-11-05 10:42
是可以的 具体的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代理
6 刘祖虎律师 2013-11-05 11:03
可以去银行调取相关证据
7 陈晓云律师 2013-11-05 11:08
被告可以起,并要求依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在分财产时多分被告。
8 杜均品律师 2013-11-06 10:08
可以追回,那些是共同财产,你也有份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