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财产分割 09年6月31日登记结婚. 10年6月女方向法庭起诉离婚 .在09年6月15日 男方曾经中间介绍人交予女方彩礼60000元. 另在婚后09年7月2日又交予女方婚礼磕头钱份子钱等共计40000元. 然在庭上女方只承认彩礼给了250000元 .婚礼后男方家里交给女方40000元 却不承认 .现法庭已协助提取了证据确认了60000元却是给付了女方,非女方所说的25000元,女方在法庭上说了谎话,是否可以已女方在庭上说谎为由还有男方家里家庭困难为由向法庭申请(男方家庭 母亲退休 父亲在政府提供的40 50工作)返还彩礼 有多大的把握。另如查实在婚后给付与女方40000元是否可按婚后财产计算 讨还一半20000元.
2010-08-07 11:45 195608……(天津-武清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07 14:4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彩礼只能要求部分返还,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
2 滕月辉律师 2010-08-07 12:29
确认了6万彩礼则应判返还。有证据的婚后财产应均分。
3 齐志龙律师 2010-08-07 22:32
如果确定了6万的彩礼事实理应返还,如果证实4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