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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通过公证房产给了儿子,父亲立遗嘱的财产中公证过的房产在不在财产产之列?
父亲通过公证房产给了儿子,父亲立遗嘱的财产中公证过的房产在不在财产产之列? 父亲今年87岁,四个儿子,十年前将自己的两套房子分别公证给了二儿子和三儿子,没有过户。父亲现在要立遗嘱,遗嘱中记载自己的两套房子分别给大孙女和二孙女,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两套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财产?
2013-11-04 15:35 泡泡龙66(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11月04日 15时44分
公证给二儿子和三儿子?是公证遗嘱? 我的补充: 2013-11-04 16:44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您父亲再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写清楚,并公证,之前的公证遗嘱就失去效力了。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11-04 20:29
房产以登记为准,父亲可以立遗嘱处分财产
3 陈晓云律师  2013-11-04 15:57
不在其财产之列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04 23:21
你好,房子还在你父亲的名下,属于你父亲的财产,  有权进行处分的。。。
5 康治斌律师  2013-11-16 10:37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你父亲再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写清楚,并公证,之前的公证遗嘱就失去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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