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分割 我是两个城市的结婚三年多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他对我和孩子没有进半点该有的义务。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到房子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分割婚后他并没有尽到该有的义务,而且还房子的钱又是婚姻期间以打工的方式挣来还的。请帮我解答!谢谢
2010-09-15 20:33 一三五(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6 11:00
赎回的房产,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偿还赎资,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等分割。对于孩子,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该承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