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房管局过失,如果追究责任!
房管局过失,如果追究责任! 我外公17年前找了一个老伴结婚,3年前,他的老伴在没有经过外公的同意之下,私自拿着结婚证,房产证,外公身份证,户口本等请了一个年龄相仿的老头冒充外公去到房管局,成功将外公老伴的名字增加到房产证上。如今外公87岁了,长期被老伴及家人虐待,由自己的子女接到身边照顾,想要做遗嘱公正的时候才发现房产证的这个问题。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追究房管局的责任吗?去了几次房管局,都无法调出3年前签名笔迹和指印的信息。是亲戚从内部电脑调出来看的,但是无法拿到证据。要打官司嘛?被告应该是谁呢?房产证,结婚证都不在外公手上,应该怎么样拿出证据呢?离婚程序的话可以命令他的老伴交出房产证嘛?
2013-11-01 12:45 JEFFRE……(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01 14:06
可以直接起诉房管局撤销该证并颁发新证
2 110网律师  2013-11-02 14:00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房管局更改。
3 唐羽生律师  2013-11-02 16:51
可以起诉房产局,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如果不明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