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要求退还彩礼及首饰吗? 您好,我去年9月结的婚,婚后单位建房,我们各自报名首付了3万,无其他无共同财产,无子女,结婚时她们家没有给买任何东西,如果要是离婚的话,我能要求她退还结婚时给她家的彩礼及首饰吗?谢谢!!
2010-09-15 10:19 0372a(河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5 10:24
不可以
2 110网律师 2010-09-15 10:24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必须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必须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0-09-15 10:25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0-09-15 10:56
一般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