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我同意离婚但是没有经济能力退还怎么办? 我是08年12月1号登记结婚的,婚后因为在外上班周末才回家住,平时在外面租房子。这属于共同生活吗?现在我丈夫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我有一些买东西的收据还有的没有收据。但是银行卡消费。我们的房子在农村。我近半年没有上班也没有经济收入。我丈夫也从来没有给我生活费。我们两个是经人撮合结婚,他有辆营运货车但是结婚以后所有的收入他是给他父母的。我一点都不知道他的收入情况。我的工资是支付房租自己养活自己,而且他父母介入我们生活太多。导致感情破裂,09年5月份开始他对我就不理不睬,半年没有联系,我生病也不管我。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10-01-08 22:56 zsz622……(浙江-湖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1-09 07:13
不用退还的.
2 钱亚芳律师 2010-01-08 23:01
但根据你的情况你丈夫要求退还彩礼的依据并不充分,你可以抗辩.
3 孙新律师 2010-01-09 10:48
不用退还的.
4 110网律师 2010-01-09 15:33
如果你丈夫起诉离婚,那你是要应诉的,对于礼彩问题,你可以委托律师。具体可以来电话或来所询问。
5 110网律师 2010-01-10 13:07
要求退还无法律依据,可不承担,可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6 110网律师 2010-01-12 16:28
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