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房产,丈夫去世,过户如何办理? 我们夫妇在海口有一房产,用我的名字拿到房产证。现在丈夫已经去世,目前,我想出售该房子,我的家公已经去世,只有家婆、女儿有继承权。请问办理顺序有两种情况:1,如果家婆、女儿放弃继承权,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2,如果家婆、女儿不放弃继承权,则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我办理房产过户的公正书。
两种情况是否这样处理?
两种情况是否这样处理?
2013-10-31 14:56 吴小姐1(海南-海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0-31 14:58
你好,如果你想单独出售,必须让婆婆和女儿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否则不能要单独出售。
2 110网律师 2013-11-01 07:22
户籍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