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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是否应要求单位赔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是否应要求单位赔偿? 在一家单位上班已一个多月了,当时说试用期一个月。可是也许是因为人事部门人员的变动,对一些新员工的不了解,到现在也没有与我签合同,我也没有问过他们,当然保险也没有给我交。他们说是转完正再一起不交。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辞职,单位是否还应该给我交保险?是否应赔偿双倍工资?如果他们想与我签合同,而我却为了能随时离职而不签,在这种情况下,保险是否还应该给我交?是否还应赔偿?
2013-10-31 12:59 cuijie……(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年10月31日 13时21分
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双倍工资赔偿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31 15:19
应当缴纳保险。
3 陈晓云律师  2013-10-31 13:29
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10-31 15:17
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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