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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合同未续签)已交房租的情况下,要求补房租差价合理吗?
房东在(合同未续签)已交房租的情况下,要求补房租差价合理吗? 原合同签了一年,现在1年多时间过去了,一直没续合同,2个月前在我们房租已经预交3个越的情况下,房东提出涨房租(要求补已交的差价),我们没有同意,下月我们已交的房租已到期,我们我想搬走,也提前一个月提出和房东提出了,但房东说要扣我们押金不给,请问房东的要求过分吗?而我们原合同还有效吗?
2013-10-29 21:03 andy李l……(上海)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9 21:11
这是不合理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0-29 21:48
是不合理的
3 朱君秀律师  2013-10-29 21:05
答:房东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我的补充: 2013-10-29 21:07

原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你们现在的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有权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10-29 21:06
房东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原合同的租金等条款仍然可适用。
5 陈晓云律师  2013-10-29 21:23
到期无合同,属于不定期,如谈不妥,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30 00:59
房东的做法违法。
7 袁文祥律师  2013-10-30 07:26
房东做法不妥!
8 110网律师  2013-10-30 09:37
到期无合同,属于不定期。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
9 王晔律师  2013-10-30 10:57
到期为再签合同,属于不定期,如谈不妥,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房东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10 原丹律师  2013-10-30 11:58
原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你们现在的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你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可以的,如果不给可以去法院起诉。
11 李军律师  2013-10-30 22:33
房东要求过分,押金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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