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一年三个月被以公司经营不下去辞退 我去年6月底来公司上班,到现在也有一年三个月了,没签过合同,没涨过工资,没叫社保,就补贴了一个月的社保钱给我,前两天老板以公司快经营不下去,让我带着找工作。如果走的话,我应该像老板提出赔偿吗?有哪些赔偿呢?谢谢回答!!!
2010-09-14 15:58 Oen3377(江苏-镇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4 16:05
09年7月至10年6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2个月的经济补偿,补缴所欠社保金。
2 孙新律师 2010-09-14 16:07
补交社保 自你工作满一个月起 要求每月补发一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09-14 17:23
十一个月双倍工资,一个半月经济赔偿金,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