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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还败诉,天理何在!
被骗还败诉,天理何在! 各位律师好,本人于2010年8月借自己名字给一个朋友买房子,当时对方承诺我房子过户给他后对我二次置业无影响,但我当时并不了解国家4月份已经出台了限购政策,深圳与当年10月开始执行,2011年初我了解房产政策,与对方签订了补偿合同,合同约定他使用我的名字购房,影响我的二次置业,赔偿我20万元,先期付款3万元,我将房子过户给他,后续我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子过户,而对方不执行补偿协议,今年7月我将对方诉讼至当地法院,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说我配合对方规避法律政策,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有这政策,判我败诉,还要归还对方3万元,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要讹诈对方,只是想挽回损失,因为二套房不仅不能享受房贷优惠,还要上浮10%,深圳的房价又贵,20万的赔偿还不够多出的利息,更别说我还要多付3成的首付,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如今我已经走投无路,非常抑郁,不知道还要不要上诉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
2013-10-27 22:52 gaobai……(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3-10-27 23:30
这个是规避了政策,违反法律才无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27 23:59
您好,这是无效的。
3 杨艳国律师  2013-10-28 17:12
不服可以上诉,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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