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还败诉,天理何在! 各位律师好,本人于2010年8月借自己名字给一个朋友买房子,当时对方承诺我房子过户给他后对我二次置业无影响,但我当时并不了解国家4月份已经出台了限购政策,深圳与当年10月开始执行,2011年初我了解房产政策,与对方签订了补偿合同,合同约定他使用我的名字购房,影响我的二次置业,赔偿我20万元,先期付款3万元,我将房子过户给他,后续我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子过户,而对方不执行补偿协议,今年7月我将对方诉讼至当地法院,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说我配合对方规避法律政策,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有这政策,判我败诉,还要归还对方3万元,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要讹诈对方,只是想挽回损失,因为二套房不仅不能享受房贷优惠,还要上浮10%,深圳的房价又贵,20万的赔偿还不够多出的利息,更别说我还要多付3成的首付,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如今我已经走投无路,非常抑郁,不知道还要不要上诉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
2013-10-27 22:52 gaobai……(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3 10:13
还是要上诉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27 22:58
你好: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法院投诉解决
3 聂晓东律师 2013-10-27 23:15
对方借名买房亦有规避法律之嫌,合同认定无效,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如果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以上诉维权,祝你维权顺利。
4 杜均品律师 2013-10-28 09:30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有瑕疵的,你可以上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31 15:55
判决是正确的。
6 孙新律师 2013-11-05 15:59
单凭你不知道是不能作为正当理由的 本案你却有配合对方规避法律政策之嫌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7 110网律师 2013-11-06 11:10
可以上诉或者申诉,信访。
8 110网律师 2013-11-07 13:27
建议你上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