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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吃空饷的问题
判断吃空饷的问题 我是教师,2004年7月公派留学攻读教育硕士,应该2006年8月回国 但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按时完成学业 直至09年才硕士毕业,现在又就读教育心理学硕士,在这期间一直在象学校及人事部门申请汇报,得到学校与人事部门口头同意续读 所以一直在读书,学校每年都为我有合格的年度考核表,09年12月还签署了聘任合同,但合同3年满后 在没有续聘,这次清理吃空饷的问题,学校视我从06年9月算我吃空饷,那么一直以来学校和人事部门的认可就不算了么 学校从未通知我返岗或者辞职呀,我该如何界定吃空饷时间?请帮助 谢谢
2013-10-27 19:19 秋风8888……(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10-27 19:34
吃空饷是单位,你是应该领取工资。你就不用界定了啊。
2 李建成律师  2013-10-29 13:28
你好,吃空饷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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