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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受聘方工资及赔偿。
聘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受聘方工资及赔偿。 聘方中途解除合同,并迟迟不支付受聘方所得工资及赔偿,受聘方找聘方要回工资及赔偿,聘方说受聘方无理取闹,如果再这样,连所得工资都不给,更何况赔偿。那受聘方应该怎么办?谢谢。
2010-09-14 09:24 希亚(河北-秦皇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艳律师  电话:18931176320  2010年09月14日 16时23分
因为你已经提前一个月履行了通知义务,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当支付给你应付的工资及经补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2 孙新律师  2010-09-14 09:43
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聘方给付拖欠的工资及无故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0-09-14 09:55
1、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0-09-14 10:12
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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