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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非法强拆后,该怎么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房屋被非法强拆后,该怎么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白山市政府将以盖医院的征地卖给开发商盖商品房,请问这有没有违反国家有关“专地专用”的文件精神?今年8月又在没有给我们货币补偿和安置周转房的前提下,雇佣黑道势力非法将我们的营业房推倒,强行施工,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补偿?国家有没有这方面具体的补偿规定
2013-10-26 22:32 wenui(吉林-白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10月27日 08时19分
可以要求赔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10-28 10:40
您好:
土地征收应当由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协商签订征收协议并赔偿,对农民进行安置。如果不符合规定就违法,建议您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公开等多种方式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孙新律师  2013-10-27 09:33
先回答关于建设医院的项目改为建商品房的问题,这是偷天换日,地方政府在向省级政府申请用地时,打的旗号是为公益事业,当省级政府批准后,又把公益事业的项目私自改为商品房建设。这就是我讲的偷天换日,欺上瞒下,是违法的。
根据我的经验,凡违法占地欺上瞒下达到搞建设项目的行为,背后几乎都有腐败在作祟,只是有的明显,有的隐蔽,有的已经被揭露出来,有的还没被揭露罢了。
因为征地拆迁本身不合法,也就谈不上依法合理安置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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