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薪,个人提出辞职是否一定要有书面辞职报告 本人在单位工作3年2个月,单位从2013年2月至10月8日一直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工资(期间分两次给过3500元生活费),10月9日申请的劳动仲裁,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辞职,10月10日也给直属领导打过电话表示辞职,而后就没有去过公司,1:不知道是否一定还需要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没有书面辞职报告在劳动仲裁时是否对自己不利:3:这种情况拖欠的工资能否要回?4: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5: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2013-10-25 12:15 markbo……(北京-宣武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10月26日 01时26分
1、一般需要书面通知,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是口头通知。
2、未必。
3、拖欠的工资可以主张要回。
4、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5、可以作为证据。
2、未必。
3、拖欠的工资可以主张要回。
4、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5、可以作为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3-10-25 12:15
你好,一般离职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也没有什么不利的。收集证据证明已经同意你离职做好交接手续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0-25 12:20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 靳双权律师 2013-10-25 12:19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你的辞职对这些没有任何影响
4 李建成律师 2013-10-25 12:22
你好,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陈晓云律师 2013-10-25 12:36
一般需要书面通知,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是口头通知
6 乜庆祥律师 2013-10-25 15:23
1、用人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你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你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7 徐卫东律师 2013-10-25 15:41
您可以随时辞职,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8 47条规定,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