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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的回迁房,由于没有房产证,业主把房屋卖给了现任业主,现任业主回来向我追讨房屋.
二十多年前的回迁房,由于没有房产证,业主把房屋卖给了现任业主,现任业主回来向我追讨房屋. 二十多年前的我与家人由于原来租住的房子被征地拆迁,回迁到了现在的房子,所以我与业主(一间国有公司)仍是租凭关系,这么一租就是二十多年。最近有位自称现任业主的人回来要向我讨回房子。我到房管局一查,房子真的已过户了。原来当年回迁的时候有好一个大家族有一百多平方的地被征收了,但是政府没有把回迁房给他们,于是这个家族就从二十多年前一直与我房子的上任业主,就是那间国有公司争论。在07年时,那家人申请仲裁胜诉,法院把房子判给了那家人,现在那家人回来要求我把近两年的租金补上,并且马上搬出去。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申请公租房,但是还没申请到,没地方搬,现在事情已经闹上法庭了。我不是不肯搬,但希望法庭能让我在申请公租房后再搬。我该怎么办呢?
2013-10-25 10:43 SunnyK(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0-25 10:46
如果你确实 没有地方住,强制执行也是无法执行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25 10:51
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3-10-25 11:19
可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3-10-25 11:56
法院已把你住的房子判给了那家人,虽然你与原来的房主有租赁合同,但也过了二十年,你应向新业主支付租金,你不搬,可能新业主会申请强制执行。
5 刘振海律师  2013-10-25 12:20
如果户口在这里,法院会给你一定时间搬迁
6 110网律师  2013-10-25 13:39
您好,看这样子情况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的,即使申请执行也会给你一定期限找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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