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 您好!我在07年有一好友将一笔钱赠与我及两个女儿作为孩子学习和生活费用,现一女读高三一女读大四。并写有赠与声明。之后断断续续又在我这借走几万元以及他住院费用都由我负担,现在又提出和我算账,请问当初的赠与合同有效吗?受赠人有义务承担赠与人的住院费用吗?
2010-09-13 11:58 Hgg9867(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9-13 12:01
答;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一定送达,受赠人接受就生效;本案如果不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应当承担其他义务。
2 康治斌律师 2010-09-13 12:03
如果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有效;至于是否承担住院费用,那要看赠与合同本身是否附有条件,如果有,那就应该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