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父母一部分出资购房的钱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律师朋友们好!
1,婚后父母一部分出资买房,当时没有写借条,但是确实为借款,因为父母收入都很少,况且买房的目的为了升值而不是居住。并且有银行转帐的证据,可以判为对夫妻的借款么?
2,如果不被认为是借款是赠与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父母子女方》的名字的话,可以明确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么?
还是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呢?因为对方势力大,会利用关系。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护自己的措施么?
谢谢
1,婚后父母一部分出资买房,当时没有写借条,但是确实为借款,因为父母收入都很少,况且买房的目的为了升值而不是居住。并且有银行转帐的证据,可以判为对夫妻的借款么?
2,如果不被认为是借款是赠与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父母子女方》的名字的话,可以明确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么?
还是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呢?因为对方势力大,会利用关系。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护自己的措施么?
谢谢
2010-01-04 20:48 相依为命(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电话:13031008678 2010年01月04日 21时09分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 110网律师 2010-01-04 21:01
1、这种情形很难被认定为父母对子女买房的一种借款,除非能补打借条。2、婚后对一方的赠与如未明确说明只是赠与一方,那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0-01-04 21:04
很难认定为借款
4 朱君秀律师 2010-01-04 21:07
答;1、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投资就要看父母的态度;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的就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否则就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如果父母表示是对你或者你们夫妻两人的借贷,该款项就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2、婚后取得的房屋,即使房产证记名人为一方名字,只要没有其他约定,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