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鉴定后又改成轻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公司保安在正常执勤时,有一车辆要闯大门,保安将其拦下,对方张口就骂,扬言要开车撞大门跟保安,保安出于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下,将对方车钥匙拔下,在拔钥匙的过程中有过推搡行为,时候对方住院并作出轻微伤的鉴定,但时隔两日又作出了轻伤鉴定,请问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13-10-22 12:58 俺木上过学(河南-安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敦新余律师 电话:17896807873 2013年10月23日 09时06分
要看第二次的鉴定依据和程序以及所受伤害和之前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2 钱丹律师 2013-10-22 14:28
不可以,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 110网律师 2013-10-22 22:33
你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