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事情,急求律师的帮忙!!! 我今年7月份和中介签了租房合同,他们都是要签一年的,当时我问如果住了几个月不想住了怎么办,他们说你只要提前一个月说就行了,就可以把钱什么退还给你。现在我住了2个月就不想住了,最主要是工作原因。我提前20天和中介说了我不想住了,但是中介说要我继续交房租(季付),他们说那是他们的规定,他说直到他们把下一个住户找到,才能把钱退给我,我说如果一直找不到就一直不退我钱了?中介说是的。那无论他们找没找到人,都有人再给他们付房租,他们肯定不会去找住户的。。可是如果我现在解除合同要陪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求助各大律师、谢谢。
2010-09-13 08:09 celest……(北京-朝阳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13日 08时19分
你有合同吗?有的话,没有特别的情况应该按合同来处理的。你所说的口头上的约定如果对方承认的话是可以的,不承认就当没说了。如果没有合同那就可以随时退房的。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的话,那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的,但对方不能要过多的违约金的。
2 赵江涛律师 2010-09-13 09:13
按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