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小产权房后卖主违约,买主可以要求退款吗 我于2011年底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这个房子是一个村的宗家祠堂的土地做的,但牵头的是我们市里的一个镇政府,签合同也是在镇政府签的,也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叫我们签的。签合同的时候,他们说合同要拿去各相关部门盖章备案,所以我们就没有合同。当时他们口头说了签合同后最迟两个月内会纪给付返迁费给我们,房子到2013年交付使用。今年,我要求他们把合同给我一份,发现合同上只有我的签字,他们都还没签字,也没在相关部门的盖章,并且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支付返迁费,也没有交付房子。因为房子还在做。问镇政府的分管镇长,说还要等到后年才能分房。因此,我不想买这房子了,想要退款。请问各位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能要求退款,并要求一定赔偿吗?
2013-10-21 16:14 815099……(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21 17:08
可退款,且得到赔偿。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案件的司法解释,你这种情形的站产权房不能办证,不能对社会销售,镇政府明知违法仍然对外销售,是带有欺诈性质,你完全可要求其全额退款,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