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是违约吗?可以要求退定金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最近通过中介物色了一套带租约的商铺,月租3500元。签约时中介跟我说,过户时会把原来的租约转到我名下,并且把租约里的两个月押金交给我,从过户那天开始收取月租金。但签订居间合同并付定金后,原租客退租了,直到我过户前都没有新的租约。原租约是作为附件写到居间合同里的,这种情况下,原业主属于违约吗?可以要求退定金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3-10-07 15:18 amyzhe……(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10-07 15:28
你好,需要结合合同相关内容分析确定!
2 刘振海律师 2013-10-07 16:20
租约对新业主生效。
也可以通过中介合同告中介违约。
也可以通过中介合同告中介违约。
3 陈贤良律师 2013-10-07 16:32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4 110网律师 2013-10-08 08:59
您好,原业主是不属于违约的,但是可以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您可以先和中介协商,不成则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