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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重新签订
借款合同重新签订 我于09年-10年分批朋友几十万人民币,月利率为3%,但是至今利息和本金只归还10分之一,一直推脱不给。因时间过长,原合同有些事项没有写明,现在我如果和他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话,合同签订日期是写明现在的时间吗?如果写明现在的时间那和借款时的时间相差过大没关系吗?还有需要注明是重新签订的吗?应该怎么正确注明 。我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是不是诉讼时效有20年。希望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
2013-10-18 16:56 lanyus……(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俊杰律师  电话:13767821585  2013年10月18日 17时01分
是的,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话,诉讼时效是20年,建议你重新签订后约定清楚对方何时归还,日期建议写现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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