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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8月20日签的合同 当时约定9月30之前过户 到现在还没有过户
我的房子8月20日签的合同 当时约定9月30之前过户 到现在还没有过户 马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的房子 8月20日在中介跟客户签订的合同,过户时间是9月30日之前。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过户。这期间我已经还了两次贷款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中介给的承诺在我还贷款之间客户就能审批下来过户。结果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把贷款审批下来!如果这样的,我是否可以起诉或者是追究客户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赔偿要怎样要求!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总房款额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期支付支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腾交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按总房款额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按总房款额的10%支付违约金。我该如何要求赔偿?大约要求赔偿多少?
2013-10-18 10:35 王晓龙112(山东-潍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荣烈律师  电话:15863693133  2013-10-18 13:22
按合同约定确定赔偿数额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10-18 10:51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赔偿数额
3 陈晓云律师  2013-10-18 12:19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10-23 09:20
对方已违约,建议及时起诉,避免房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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