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被离职财务人员恶劣举报 税局查公司帐没问题,后又到个人账户查,因账上金额较多达1000多万(累计10余年个人财务),若无法举证私有资金来源,有无法律上问题?我朋友是独资法人,请问要如何解套?已经被税局乱了5个多月!
谢谢!
谢谢!
2013-10-16 14:59 muyang……(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10月16日 14时58分
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不需要特别交代,只要不是公职人员,无需说明财产来源,所以你朋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更没有交代资金来源的义务。
另外,如果税务机关要查询你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必须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违法才能追究你朋友相关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举证责任在税务机关而不在你朋友,公民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所以就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朋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还需要说明的是,有证据证明举报人恶意举报,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朋友可以要求恶意举报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有因此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另外,如果税务机关要查询你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必须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违法才能追究你朋友相关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举证责任在税务机关而不在你朋友,公民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所以就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朋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还需要说明的是,有证据证明举报人恶意举报,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朋友可以要求恶意举报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有因此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6 14:38
可以向主管机关说明的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10-16 14:56
公职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他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