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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主动离职是否需要补偿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主动离职是否需要补偿 我公司是集团子公司,因战略规划今年又注册一新公司,同原公司不是子母关系,但同样隶属于集团子公司。此种情况,是否与员工重新签定劳动合同还是向员工以书面形式提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通知书》?如员工提出离职是否予以经常补偿或赔偿?
2013-10-16 12:49 zhu7(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16 12:51
需要补偿
可以重新签合同保留工龄
2 110网律师  2013-10-16 12:55
一、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辞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到您,如还有疑问,请点击田毛律师头像,在线、电话或QQ进行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10-16 13:15
合同仍然履行,不需要变更。
4 江珍来律师  2013-10-16 13:29
不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自己提出离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3-10-16 14:43
不需要重新签,合同有效。员工自己离职没有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3-10-16 17:02
你好,不需要重新签,合同有效。员工自己离职没有赔偿!
7 110网律师  2013-10-16 18:50
您好。是需要补偿的。可以重新签劳动合同。
8 张勇律师  2013-10-17 11:15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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