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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残疾人开普通摩托车严重撞伤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者,如何处理?
三级残疾人开普通摩托车严重撞伤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者,如何处理? 三级残疾人开普通摩托车,超速撞上行驶中的电动车,致使被撞人脑部严重受伤。肇事者无驾驶证,车辆无行驶证。现在对方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因为脑部严重受伤,一直没有醒过来,这个案子肇事者是主要责任人,如何定罪?对方没有赔偿能力,而受害方医疗费用很高,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政策或补贴制度保证受害方能够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谢谢!
2013-10-13 21:18 guanre……(广东-清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10-13 21:23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2 江珍来律师  2013-10-13 21:43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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