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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强奸未遂
关于性强奸未遂 有个女孩子被客人强行带到农院要进行性侵害,这个女孩子打了几个求救电话,有经理及时赶到却被那个男人打了,女孩子身上腿上都有明显伤痕,由于受管地限制,又转到另一个派出所,也就是那个男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可是接案人员只是在头一天晚上和第二天进行寻问,并在第二天对女孩子进行了5个半小时的不间断问寻,听说那个男人在当地有些人脉与势力,到第三天我们在对此事进行寻问接案人员一天没有接电话,只是在晚六点四十左右告之要等他休息两天后上班在给我们消息,我不知道这算一种什么行为,另外这种案件能否搁至几天在办,我们可不可以直接报上级机关
2010-09-10 19:28 hswh20……(北京-昌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10 19:30
处理程序明显异常,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0-09-10 19:33
先等两天看一下,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处理,可以直接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向 检察机关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0-09-10 19:40
可以。
4 孙新律师  2010-09-10 20:11
可以直接向上级机关投诉
5 赵江涛律师  2010-09-10 20:54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6 孙新律师  2010-09-11 07:17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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