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求解! 我老婆和我闹离婚,带走了孩子,去她娘家了!若,我去要孩子,她父母不讲理,也不给孩子,我要强行带走孩子,后面双方发生争吵,她父母先动手,我才还手,这算正当防卫么?倘若是正当防卫,在什么范围之外,算超出正当防卫的行为!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种问题,我只想要孩子!谢谢~真心求解~
2013-10-13 12:03 wangji……(陕西-渭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0月13日 12时43分
您好,属于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则属于防卫过当。比如对方赤手空拳打您,您用棍棒或刀子打对方则属于防卫过当。
您想要孩子可以起诉对方离婚,并向法院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孩子现在多大了?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您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些您妻子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您想要孩子可以起诉对方离婚,并向法院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孩子现在多大了?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您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些您妻子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3-10-13 12:05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孩子!
3 110网律师 2013-10-13 12:58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13 13:21
你好,不能确定,需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