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对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没有进行约定,怎么办? 张律师:
您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只在合同中注明了建筑面积,却在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上打了个×,没有注明面积,询问开发商,开发商却说最终以房管所职能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主,不以约定面积为准,即使写上套内面积和公摊积也没有用,是这样吗?。
您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只在合同中注明了建筑面积,却在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上打了个×,没有注明面积,询问开发商,开发商却说最终以房管所职能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主,不以约定面积为准,即使写上套内面积和公摊积也没有用,是这样吗?。
2013-10-11 19:17 384659……(陕西-咸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11 19:26
实际测量面积多少你支付等额对价就好了。
2 康治斌律师 2013-10-22 12: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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