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入户口及罚款 您好.我们在合法的条件下于1994年结婚.1995年生下第一胎(孖女).已入户囗.1999年又生下第二胎.(子).去入户口.罚款太重了.直之现无法去办.人囗又普查了.听讲人囗普查入户不用罚.请问.我们应怎做.谢谢.联糸人.梁生
2010-09-10 14:24 ifz9013(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0 14:43
人口普查仅仅说可以给你们上户口,不代表就不罚款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的执行未必如国务院文件说的那样执行,社会抚养费,肯定还是要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