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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黄某在十一放假前向我借款5百元,十一收假后因个人原因被公司开除并与公司有些不愉快,说公司不给开工资就不还钱给我。我借给她钱的原因是因为处于对她的同情(因他十一放假没有路费)而且是同事。现在不知道应该做么做才能让其还钱。
2013-10-10 17:31 文武紫夜(北京-海淀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10-10 18:52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3-10-10 17:37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
3 孙新律师  2013-10-10 17:41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4 徐卫东律师  2013-10-10 17:49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但意义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 孙新律师  2013-10-10 19:09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6 110网律师  2013-10-10 19:35
先协商,协商不了,可以拿着假条到法院起诉。
7 孙新律师  2013-10-10 19:40
协商解决。
8 怀向阳律师  2013-10-10 21:16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借款的事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
9 赵江涛律师  2013-10-11 06:23
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10 靳双权律师  2013-10-11 13:08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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