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掉了钱包,超市要求出示协查函才能调查用户个人信息,警方则说掉钱包不构成案件所以不给协查函 我前天晚上在超市购物完毕付款结束后回家发现钱包不见,我立刻返回超市(大概5分钟)咨询,然后导购告诉我可以看超市的监控,监控里很清楚的看到我在结账完毕后弯腰绑鞋带的时候鞋包掉了出来,后面那位顾客捡到了之后放进口袋,他结账的时候留下了会员卡号,我试图通过会员卡去查询他的联系方式,但是超市以不能透露客户信息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而且提出要警方出示协查涵才行,于是我求助警察。但是警察以我是 掉钱包,并不构成案件为由又驳回了我的要求,说协查涵必须构成案件才能发给单位,现在我眼看着监控里那张清晰的捡到我钱包的人的照片却无可奈何,求助各位法律大神。。。。
2013-10-10 10:53 zql895……(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10日 11时09分
你好,具体要看那位顾客的主观意识,如果知道是你掉的但是并没有还给你而是自己藏起来,那么涉及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给予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那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如果,不知道是你掉的,那么涉及不当得利,你可以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10-10 11:10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赵亮律师 2013-10-10 10:55
盗窃案件在北京价格满2000才构成立案标准,否则警方不予立案。
3 李建成律师 2013-10-10 10:56
你好要满两千才能立案
4 赵剑律师 2013-10-10 11:00
你好,涉嫌构成案件,捡到钱包的人涉嫌侵占,可以要求警方协查
5 靳双权律师 2013-10-10 11:02
盗窃案件在北京价格满2000才构成立案标准
6 赵虎律师 2013-10-10 11:07
构成了不当得利。可以进行起诉要回。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10 11:18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涉嫌侵占罪,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请采纳。。。。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