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归属问题 女儿和母亲共同居住在女儿姥姥的房产中,房产是姥姥的。姥姥去世之后,法院判决房产由众姐妹共同继承。当时女儿只有11岁,母亲的姐姐们考虑到单身母亲带着女儿生活不易,所以决定房产可过户到母亲名下。所以法院判决,在母亲将房款给其他姐姐们后,方可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母亲很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房款未付给姐姐们。母亲将原房产卖掉,买了另一套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请问此房是否是女儿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2013-10-09 19:38 周朝次光(北京-通州区)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9 19:58
不是共有人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3-10-09 19:41
属于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3-10-09 19:41
不是。
4 110网律师 2013-10-09 19:44
原房产之中存在买卖关系,只是买房没有履行义务,买房可以依照合同或者约定要求其履行,后来的房子与前面没有关系,不是共同财产。
5 陈晓云律师 2013-10-09 19:47
写的母亲名字,女儿不是共有人
6 徐卫东律师 2013-10-09 19:51
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与女儿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7 110网律师 2013-10-09 20:12
你好:有继承权
8 孙新律师 2013-10-09 20:17
你好,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与女儿无关。
母亲在以前继承案件中所法院判决原房屋折价款,其他姐妹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详情来电或面谈。
母亲在以前继承案件中所法院判决原房屋折价款,其他姐妹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详情来电或面谈。
9 常路律师 2013-10-09 21:23
您好,母亲的个人财产,与女儿无关
10 风志律师 2013-10-09 22:43
该房屋是母亲的个人财产。
11 怀向阳律师 2013-10-09 23:20
你好,既然已经过户于母亲名下,该房便是母亲的个人财产了。
但当初法院判决归于其他继承人共有,那么,母亲应该给其他继承人以经济赔偿的。
但当初法院判决归于其他继承人共有,那么,母亲应该给其他继承人以经济赔偿的。
12 李同红律师 2013-10-10 08:12
你好,是母亲的个人财产,与女儿无关。
13 孙新律师 2013-10-10 09:40
你好,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女儿不是共有人。
14 孙新律师 2013-10-10 09:44
属于您母亲的财产
15 靳双权律师 2013-10-10 11:48
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与女儿无关。
本人为专业的房产律师,具体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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