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誉无故受到侵害 因为父辈的纠纷问题,一个未婚女子无故被人污蔑与人同居且生育了孩子,并在一定范围内流传,使该女子及其家人受到极大伤害.请问该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清白?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因为都是口头流传,很难找到什么书面的证据.
2009-02-10 07:15 不是HR(四川-自贡)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一林律师 电话:13438838484 2009年02月03日 14时51分
名誉权问题,可以找证人等证据,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10 08:22
属于侵犯名誉权,收集证据,诉讼解决,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3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2-11 06:33
1.一定得有明确的被告才能起诉.2.如果证人是该女子男朋友的家人,证词会被采纳.因为法律规定: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4 孙新律师 2009-02-03 09:54
可以到法院起诉名誉权纠纷,具体需要什么证据请当面咨询律师。
5 李英俊律师 2009-02-03 20:36
需要找一定数量的证人证明.
6 110网律师 2009-02-05 11:07
你好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然后才能进行维权。
7 110网律师 2009-02-10 16:16
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无法起诉
8 110网律师 2009-02-10 17:05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否则不能立案 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对方侵权的事实
9 110网律师 2009-02-10 18:24
对方的行为构成了对你人身权的侵害,你可以起诉对方,但是你必须有相关证据,也就是证明对方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实之词,损害你的名誉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据,你很难胜诉。你可以寻找相关证人来证明。没有明确被告,法院不会受理。